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周至县车峪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陕西-西安-周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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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车峪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2026-07-07 16:11 来 源 ****环境局
内容概述 ********管理站报送的《**县车峪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同意项目按报告所列内容建设和运行。要求项目建设及营运时做好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控,执行“三同时”制度,若有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明确监督管理和验收要求,涉及其他问题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6-07-07 16:11

****管理站:

你单位报送的《**县车峪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市**县翠峰镇,工程治理河段起点位于农林村官农路官农桥(E108度03分12.249秒,N34度06分05.291秒),终点位于车峪河环山**附近(E108度04分22.000秒,N34度07分14.334秒)。防洪工程涉及河道长度2.38km,在其两岸**护岸挡墙4.72km,其中左岸2.36km,右岸2.36km。项目总投资为1243.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定规划,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

二、在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规范处置,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的各项要求进行治理。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采取运输车辆遮盖篷布及作业面洒水抑尘、、围挡等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要满足《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相关标准要求。

(四)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要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分类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该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一)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市生态****支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三)项目建成后,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在环保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如涉及规划、土地利用、建设、水务、消防、安全、秦岭保护、农业等问题,按相关部门规定和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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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