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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02MABXNX1F1W | 建设单位法人:吴鑫德 |
| 王亨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故市镇 |
| **达管路20万千瓦风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5-D4415-风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故市镇 |
| 经度:****438.449 纬度: 343851.69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0 |
| 渭环辐批复〔2024〕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234.9 |
| 8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02MABXNX1F1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宇宸****公司 |
| ****0502MA6Y6WUP4J | 验收监测单位:核工业二0****中心 |
| 121********630837Y | 竣工时间:2026-04-06 |
| 2026-04-07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12 |
| 2026-07-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座110kV升压站,2台100MVA主变,2套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25m3事故油池 | 实际建设情况:**1座110kV升压站,2台100MVA主变,2套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60m3事故油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升压站运营期主要影响为工频电磁场和噪声,其次有变压器产生的事故废油、废旧铅酸蓄电池、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食堂油烟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升压站运营期主要影响为工频电磁场和噪声,其次有变压器产生的事故废油、废旧铅酸蓄电池、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食堂油烟等。 |
| 事故油池容积由25m3变为60m3。 生活用水采用罐车拉运变为连接市政自来水管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专用烟道排放。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12m3),定期清掏,不外排。 升压站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低噪声措施等。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运输处置。 食堂废油脂设专用油脂桶收集,交由专业单位处置。 事故废油经事故油池(容积60m3)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铅蓄电池收集后暂存危废贮存间(30m2),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选择低电磁辐射的主变及配电设备,对设备的金属附件确定合理的外形。 在征地范围内施工;表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厂区绿化;未捕猎野生动物等。 | 实际建设情况: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专用烟道排放。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12m3),定期清掏,不外排。 升压站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低噪声措施等。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运输处置。 食堂废油脂设专用油脂桶收集,交由专业单位处置。 事故废油经事故油池(容积60m3)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铅蓄电池收集后暂存危废贮存间(30m2),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选择低电磁辐射的主变及配电设备,对设备的金属附件确定合理的外形。 在征地范围内施工;表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厂区绿化;未捕猎野生动物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以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二) 加强施工期、运行期环境管理,定期对附近的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进行监测检查,发现超标等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发生环境纠纷。 | 实际建设情况:(一) 严格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二) 施工期、运行期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对附近的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进行监测检查,发现超标等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发生环境纠纷。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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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油烟机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表2 | 安装1套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净化效率为60%,配套风机风量为1000m3/h,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为1.13mg/m3 | 油烟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
| 1 | 低噪声主变压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1)采用低噪声主变压器,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 (2)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主要声源设备,如主变压器,大修前后应对升压站厂界展开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 根据升压站厂界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升压站厂界昼间声环境值在41dB(A)~55dB(A)之间,夜间声环境值在38dB(A)~53dB(A)之间,东、南、西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北侧厂界受升压站配电室内空调运行噪声影响夜间少量超标,但厂界北侧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声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
| 1 |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食堂废油脂、事故废油、废铅蓄电池。 | 本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平衡,不产生弃方。施工过程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建筑垃圾,如废弃砂石、混凝土、水泥料、废金属及包装材料等,其中废金属及包装材料作为废品外卖回收处理,其余建筑垃圾砂石、混凝土等回用于厂区检修道路的修筑,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当地指定地点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运营期:生活垃圾设分类垃圾桶分类收集定期拉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食堂废油脂设专用油脂桶收集,交由专业单位处置。 事故废油设置1个事故油池,有效容积60m3。主变事故状态废油由集油坑收集后,再通过管道流至事故油池,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场内暂存。 |
| 1 | 本工程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占地、土方开挖、场地平整等活动对土地利用、植被、水土保持、农业生态及野生动物的影响。 土地利用影响:项目永久占地为耕地,面积较小。按照“数量相等、质量相当”原则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后,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影响有限。 植被影响:施工结束后对升压站生活区进行绿化恢复;施工期通过洒水抑尘、物料篷布覆盖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对周边农作物的影响。总体而言,对植被影响较小。 野生动物影响:施工噪声为主要影响因素,但项目区域分布的麻雀、燕子、喜鹊等均为常见鸟类,无珍稀物种及迁徙通道;小型野生动物以鼠、兔等啮齿类为主,不涉及保护物种栖息地。施工期较短,野生动物可产生规避反应,施工结束后影响即消除。 农业生产影响:工程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等作物。通过耕地占补平衡措施可有效补偿,对当地农业生产影响较小。 水土流失影响:施工期产生裸露面和弃渣可能加剧水土流失。 | 防治措施包括:土方开挖避开雨季,雨季施工时采取排水、挡土等措施;堆场周围设置简易防护,采用无纺布、密目网苫盖;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建筑垃圾分类处理。通过上述措施可将水土流失影响降至最低。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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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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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拟建升压站建设区域进行场地平整和施工基面清理,杜绝不必要的植被破坏,将施工造成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对施工用地和基坑及时回填平整,为植被恢复创造条件。 (2)施工应在升压站征地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 (3)施工过程中减少施工噪声,避免对野生动物活动的影响。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 (4)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规范,严禁施工车辆随意开辟施工便道,严禁随意砍伐植被。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发放宣传手册,并在设立的标牌上注明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5)项目在挖填土石方作业过程中,施工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原则,保护植被生长层所需的熟土,地表30cm厚的表土层堆放在下层,用无纺布进行隔离,同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对土壤理化性质的影响。待施工结束后将表层土回覆于站内绿地,用于厂区绿化。 (6)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按时、按数缴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管理部门规定,需要缴纳耕地开垦费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涉及占用耕地的,足额落实补充耕地费用,按照“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并按照法律规定,做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7)工程施工结束后,升压站周边植被恢复除考虑水土保持外,还应适当考虑景观及环保作用(如降低噪声、防止空气污染等),使水保、绿化、美化、环保有机结合为一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现场勘查表明,项目施工严格控制在征地红线内,临时占地已按方案完成整治恢复,植被覆盖初步恢复,无大面积裸露。临时防护设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未对区外植被造成破坏。 施工期各项生态防护措施落实到位,生态影响控制在有限范围和时段内,未造成不可逆生态破坏,临时占地生态功能正逐步恢复,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调查结果:已设立的生态保护警示标识清晰、完好。对施工期完成的植被恢复区进行了养护。运营阶段,项目运行本身(光伏发电)不产生生态破坏性污染物,对区域植被、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无新增显著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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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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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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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