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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3 、****794(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金明西路76号一楼B区****服务区
邮政编码:365050
****环境局
2026年8月4日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天然气锅炉改建项目 | **市**区茅坪村281号 | **** | 天然气锅炉改建项目 | 拟在厂区内新增2台8t/h天然气锅炉,并配套建设燃气管道、调压设施及供热管网,以自行生产蒸汽,满足一期、二期工程白炭黑生产的供热需求。 | ㈠废水:锅炉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地面冲洗,冲洗产生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㈡废气:2台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分别通过各自的15米排气筒排放。 ㈢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㈣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离子交换树脂和沉淀池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沉淀池污泥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