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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局:
报来《****信息化局关于申请变更数字**新基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融工信工〔2026〕13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数字**新基建建设项目”已由我局批复(融发改审批〔2026〕71号),现因原概算中铁塔价格较低,造成相关费用变化,需变更有关事项。经研究同意,函复如下:
一、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由原“4118.43万元”变更为“4909.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91.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18.42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申请专项债(数字**智慧城市新基建项目)外,剩余部分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二、项目原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
请持此复函和原批复文件(融发改审批〔2026〕71号)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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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