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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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挂牌价格
| 10.00 % |
出租面积
| 约62635.48平方米,具体使用面积以实地勘察为准;(地块总面积约为62635.48平方米。地块内包含盒子空间三座、凉亭四座、北侧沿江公路停车坪、草地、****基地、考古研学体验区、玫瑰园、萱草花园、混合花园、碎石道路系统以及部分运营设施设备,附属设施帐篷、餐车等,具体详见《租赁合同模板》(运营设施设备清单)部分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8-05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8-11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区**乡黄甲山村黄甲山区块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杨先生|联系电话:0570-****912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市**区**乡黄甲山村黄甲山区块 |
| 土地证号 |
/ |
| 土地面积 |
62635.4800平方米 |
| 用途 |
|
| 类型 |
其他 |
| 使用年限 |
|
| 已使用年限 |
|
| 使用期限 |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 /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 按现状交付,具体详见《租赁合同模板》(运营设施设备清单部分) 。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 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 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冯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0-****067 |
| 联系地址 |
**市柯**九**路39号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0.00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挂牌价10%(出租方)收益,以年度的收益为基础*报价比例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 5 万元。 2、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合同到期后,在承租过程中产生的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4、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5、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服务费=每年保底营业额124.473万元*成交收益比例*4%。 6、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7、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标的规划用途为__/___(参考房产证登记信息),承租方在承租前有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包括后续开展经营所需各项条件等都已知晓,参与竞租时视为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含有的瑕疵,在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不能开展营业,承租人应当自行承担后果、不得要求出租方进行任何补偿。 9、(√空置)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或要求继续履行成交合同。 10、鉴于项目区块涵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黄甲山塔以及西周时期土墩墓群的建设控制区域,区块运营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所有运营活动均须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引发任何文物保护纠纷,产生的责任及经济损失将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11、协议期间,出租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承租方收取相关收益分成。若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或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无法****政府指令,需对区块实施前期开发、拍卖、转让等措施时,出租方需在获取通知后的五日内,及时通知承租方,此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承租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日内无条件撤离场地,出租方退还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取消收取当季度运营分成作为补偿,不承担任何其他形式的补偿责任。 12、协议期间,出租方应保障承租方在协议期内对项目场地及配套设施的合法使用权,不得擅自收回场地或干扰承租**常运营。若出租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场地或单方面解除协议,需免除当季度分成收益并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13、协议期满后,承租方需将地块及其附属设施、绿化等部分修复,出租方按规定进行重新招标。 14、协议期间,区块范围内设施设备及绿化等部分,其管理维修及养护费用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含地块北侧沿江公路停车坪及附属绿化),确保绿化区域与种植部分长势良好,景观呈现状态佳,及时去除杂草。出租方采购的设施设备,若有任何遗失或损坏情况发生,承租方需进行维修或依据设施设备的折旧情况,对剩余价值的部分进行相应赔偿(设施设备清单及折旧期限详见附表)。 15、协议期间,承租方如需在场地上**或添设任何临时性或永久性建筑、构筑物,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依法通过必要的审批程序,若存在违规行为需无条件配合拆除。以上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协议期满时,上述建筑或构筑物,由承租方自行处置,出租方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16、协议期间,承租方组织所有活动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利用场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禁从事对地块产生污染的经营活动,同时也不得擅自开采场地内的土地**,包括但不限于砂石料等。如经发现,出租方保留收回地块的权利,并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进行处罚。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7、协议期间,承租方需全面负责场地内的消防安全、游客安全、治安保卫及卫生管理工作,并应购置所需的场地责任保险,按照消防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因火灾或其他各类事故所导致的事故责任,产生的人身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8、协议期间,场地经营业态需考虑融合姑蔑文化元素。每年举办花卉节不少于2次,姑蔑文化节不少于1次。 19、协议期间,承租方需设立项目收款专户,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出租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出租方有权对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查阅、复制与项目相关的财务账簿、报表等资料,并有权抽查项目资金进账情况,若发现私设账户收款或通过私人转账、现金等方式且未入账情况,每次发现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支付二千元处罚金,超过三次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场地,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0、协议期间,承租方提供整体品牌输出,同时输出标准化运营体系,确保项目运营的专业性与统一性,维护良好的客户口碑,提升项目的市场竞争力。承租方承担项目运营过程中的日常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水电费、物业费、网络通信费、采购费等一切费用。 21、每年保底营业额不低于124.473万元,若不足需按照124.473万元作为计费基数核算分成收益,于每年度期满补足分成收益。 22、租赁期以2026年10月1日起算;若实际成交日期晚于该日期,则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起算。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8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按约**为周期**信息披露。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杨先生 |
电话 |
0570-****912 |
| 传真 |
|
邮箱 |
****@qq.com |
| 地址 |
**市柯**芹江东路288号1号楼1415室 |
网址 |
|
附件(6)
3.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下载预览
5.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预览
2.实地勘察证明.docx下载预览
1.特别事项约定.docx下载预览
4.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合同模板.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