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 省教育厅 ****信息化厅 省生态环境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合并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4〕1号)文件和《****公司2021-52号宗地分宗后又与522********187、522********188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宗方案》,现将****公司分合宗方案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根据黔(2023)义龙新区不动产权第****418号证书,宗地编号2021-52号,面积3165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公司,位于**市郑屯镇**村,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7,建筑密度不小于30%,绿地率不大于20%,土地使用期限50年(2022年6月30日起2072年6月29日止)。申请分为2个地块:地块一27055平方米,地块二4595平方米,规划指标分宗前后保持不变。
2.根据黔(2026)**市不动产权第****057号证书,宗地编号522********187,面积15525.9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公司,位于**市郑屯镇郑屯村,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7,建筑密度不小于30%,绿地率不大于20%,土地使用期限50年(2026年7月30日起2076年7月29日止).
3.根据黔(2026)**市不动产权第****056号证书,宗地编号522********188号,面积5574.3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公司,位于**市郑屯镇**村、郑屯村,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7,建筑密度不小于30%,绿地率不大于20%,土地使用期限50年(2026年7月30日起2076年7月29日止).
经我局组织教育、工科、环保、住建等部门对《****公司2021-52号宗地分宗后又与522********187、522********188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宗方案》进行联合审查,会议议定:同意将2021-52号宗地分宗后又与522********187、522********188宗地合宗,合宗后总面积25695.2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7,建筑密度不小于30%,绿地率不大于20%,合宗后土地使用期限以最早到期时间为准,土地使用期限50年(2022年6月30日起2072年6月29日止)。
二、公示期
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3日(共10天)。
三、意见反馈方式
我局在****门户网站、****政府和**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述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馈,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开发利用股
联系人:吴萍、叶帮成
联系电话:0859-****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