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
****2026年-2027年(12个月)后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已于2026年8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澄清如下:
一、澄清事项、内容
1.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三、评标程序(四)综合评分2.商务评分”,原内容为:标书代写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 |
| 1 |
同类项目经验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同类项目经验进行评审: 1、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后勤服务项目(服务事项至少包含保洁、绿化、食堂、会务服务):标书代写 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得0.5分,本小项得5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项目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页)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委员会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5分 |
现修改为: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 |
| 1 |
同类项目经验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同类项目经验进行评审: 1、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后勤服务项目(服务事项至少包含保洁或绿化或食堂或会务服务):标书代写 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得0.5分,本小项得5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项目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页)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委员会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5分 |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项
本澄清公告为原招标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务必按照澄清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澄清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三、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市**区石碁镇沿江路563号
联 系 人:罗晓丹
联系电话:020-****7953
(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德雪萌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3760-812/180****2913
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人:****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