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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8-04
各潜在申请人:
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规定,现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建设规模”、“项目概况、施工重难点及改造紧迫性说明”相关内容作出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次答疑澄清文件。
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评分标准中“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职称结构(10.0)”审查标准修改为“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有一项得2.5分,最高得10分,否则不得分。(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以本次答疑澄清时发布的为准,请各申请人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按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申请文件。
本澄清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中南路29号
联系人:薛一涤
联系电话:139****76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南路35****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刘亚琴
联系电话:0717-****566-8040/135****5135
日 期: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