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五云街道项山1-1号地块建设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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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五云街道项山1-1号地块建设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2026-08-04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五云街道项山1-1号地块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6-35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3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虞勇飞、0578-****57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元)

设计服务期限

质量目标

项目负责人

1

****

****500.00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送审稿;方案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初步设计完成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按图审意见,7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意见答复、补充、修改等事项;BIM设计服务成果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若招标人对设计任务和进度有其它要求的,设计人应予以配合,(若设计人不配合的,由其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宋吉晓

2

****设计研究院

****500.00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送审稿;方案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初步设计完成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按图审意见,7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意见答复、补充、修改等事项;BIM设计服务成果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若招标人对设计任务和进度有其它要求的,设计人应予以配合,(若设计人不配合的,由其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裘云丹

3

**中汇****公司

****500.00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送审稿;方案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初步设计完成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按图审意见,7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意见答复、补充、修改等事项;BIM设计服务成果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若招标人对设计任务和进度有其它要求的,设计人应予以配合,(若设计人不配合的,由其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陶琪昌

4

****研究院有限公司

****500.00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送审稿;方案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初步设计完成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按图审意见,7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意见答复、补充、修改等事项;BIM设计服务成果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若招标人对设计任务和进度有其它要求的,设计人应予以配合,(若设计人不配合的,由其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林鑫乔

5

****设计院

****500.00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送审稿;方案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初步设计完成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按图审意见,7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意见答复、补充、修改等事项;BIM设计服务成果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若招标人对设计任务和进度有其它要求的,设计人应予以配合,(若设计人不配合的,由其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徐鸿铭

公示时间:2026年08月04日至2026年08月07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190。

公示单位:****

2026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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