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汉威(嘉兴)专用车科技有限公司自发电电源车项目(一期)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嘉兴-平湖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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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自发电电源车项目(一期)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4 15:04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自发电电源车项目(一期)

**市**市乍浦镇新07省道东侧、迎晖**侧、规划宣武**侧

****

本项目属于**性质,拟**工业厂房及配套用房,购置喷砂房、喷漆室、轴向永磁电机制造线、智能总装生产线、电机性能测试台、车载发电系统测试平台等设备,形成年产300台自发电电源车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约50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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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建议和意见落实好本项目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好“三同时”制度,确保本项目“三废”达标排放。

1.废气:统筹考虑加强全厂废气防治工作,提高项目装备配置和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水平,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主要为喷砂废气、喷漆废气等。项目应根据各类废气特点,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喷砂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收集经纸盒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简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标准相关限值。

2.废水: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等标准相关限值。

3.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废纸盒、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清洗废液、废润滑油、含油废包装桶、沾染切削液及涂料的废包装桶、涂料渣、废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对象:****环境局****开发区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岗

联系电话:0573-****8120

通讯地址:**省**市**港区雅**路520号三楼

编辑:(吴振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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