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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市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撤销专用专户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及撤销专用账户进行公示,本公示期从2026年8月4日起至2026年9月3日止。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股进行投诉,若未收到相关欠薪投诉,****社会保障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撤销专用账户。
投诉地址:**市基****服务中心一楼;投诉电话:0876-****273。
项目名称:****学校普惠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地址:****学校内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