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走廊等设施完善改造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园区走廊等设施完善改造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叠嶂中路55号
成交金额:914612.16元
评审报价:914612.16元
评审得分:84.1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园区走廊等设施完善改造 施工范围:本项目包含拆除工程、增加铝合金窗、走廊封窗、挂壁多功能洞洞板安装、木地板及塑胶地板铺设、金刚网纱窗、布艺窗帘、空调拆除及安装工程等。 施工工期:25日历天 项目经理:赵格艳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234********10735 |
五、评审专家名单:宋学军、王静、朱徐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代理费用。
2.金额:731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路与烟雨路交叉路口、**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联系电话:189****5165、189****7920。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与烟雨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明园长
联系方式:189****5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联系人:凌工
联系方式:189****7920
3.****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财政局
地址:**市鳌峰东路178号
联系方式:0563-****70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下载招标(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下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