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处理厂配套污水进水管工程的函》(新区融综函〔2026〕3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处理厂配套污水进水管工程”已由我局批复(融发改审批〔2026〕37号),现因资金来源调整,需变更有关事项。经研究同意,函复如下:
一、项目资金来源:所需建设资金由原“除申请专项债(**新区**功****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外,剩余部分由你委自筹解决”变更为“你委自筹解决”。
二、项目原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
请持此复函和原批复文件(融发改审批〔2026〕37号)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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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