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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对审定的总平面图进行批前公示。现将本项目总平面图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县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址:**县规划八**侧,地块南侧为公务员二期小区,北侧紧邻规划八路,****停车场,西侧为规划七路
四、公示时间: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11日
五、联系单位及电话:******局 山*** 130****9817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规划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局提出,并写明异议理由,逾期将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局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