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旧楼改造拆除的废旧建筑物资捆绑转让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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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8月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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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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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概况 |
存放地 |
**市**区湘江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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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现状 |
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现场勘察,资产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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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80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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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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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恒信博达资产评估房****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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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 |
180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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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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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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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1. 本次转让标的包含塑钢窗、门、医疗设备带、吊顶灯、水管、暖气片、电缆等废旧物资,标的预估总重量200吨,评估单价1800元/吨。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预估重量200吨计算的全额成交价款、对应交易服务费,足额缴****交易所指定账户。 2. 标的最终结算重量以现场实际称重结果为准,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现场共同见证称重并签署《资产交接确认单》,该单据作为成交价款、服务费最终结算依据,实行多退少补。 3. 标的现场切割、称重工作由转让方统一组织实施,切割、称重产生的设备费、人工费、场地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 4. 受让方全权负责标的全部装卸、运输作业,称重清运必须严格遵照固定次序执行:塑钢窗→门→医疗设备带→吊顶灯→水管→暖气片→电缆,严禁颠倒、跳序称重清运。受让方须完整清运全部转让标的,不得挑拣或者选择性拉运任何物资;全部物资清运离场后,须彻底清扫作业场地,不得残留废料、垃圾。 5. 装卸、运输作业全过程产生的人工、车辆、工具、保洁等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有物资清运完毕后,受让方须清理平整现场,经转让方现场验收合格,方视为资产交割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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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告知 |
1、 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3、 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不提供交易价款发票。 4、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5、 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 6、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联交所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7、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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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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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回收或处理报废设备的经营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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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1、 转让标的交割时间为7天内称重并搬运完毕,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报废资产交割协议》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 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 受让方需要向转让方交纳50000元的搬运保证金。受让方在拆卸、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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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资产交割协议》。 3、 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交割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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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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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1、 时间:2026年8月7日上午9:00 、8月11日上午9:00 2、 地点:**市**区湘江路2号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安女士,156****8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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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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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1、受让报名 (1)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6年8月11日15: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 (2)意向受让方应在2026年8月11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需要上传的材料 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受让方。 (2)转让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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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交纳:10万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6年8月11日17:00,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标书代写 2、 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报废资产交割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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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吨)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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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年8月5日09:00-2026年8月12日09: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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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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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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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陈女士,0451-****0172;庞女士,0451-****0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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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投诉 |
0451-****0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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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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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省**市长江路2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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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 |
****交易所(www.****.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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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支持 |
400-****-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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