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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6年8月4日 | — | 2026年8月10日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93-****323 、****818(传真) 电子邮箱: ****@163.com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三楼347窗口 邮政编码:355000 | ||||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200万吨废钢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湾坞镇******公司厂房内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项 目 概 况 | 建设地点:**省**市**市湾坞镇******公司厂房内。工程规模:租用福****公司现有厂房,租赁面积62968.29平方米。添置7台设备金属液压打包机(包括1台Y81/K-1000金属液压打包机、6台Y81/K-1500金属液压打包机)、2台等离子切割机。新增生产能力:年加工200万吨废钢。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见附件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 | |||
|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