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各意向方需认真阅览《资产清单》(见附件)中倒数第3列“瑕疵说明”后慎重考虑是否报名对应标的!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与转让方了解标的使用情况及交房事宜,并承担按现状受让后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1、本次转让标的信息及位置详见清单附件。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等情况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标的内动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2、标的资产除标的16、25、30、31、39、41、47、65、66共9宗为租赁状态(租期结束时间见附件明细表)外其余均为闲置状态,租赁状态中的标的41承租方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权的承租方应在本项****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承租方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承租方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3、成交后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所有标的资产产权均未办理至转让方名下,标的会涉及两次权属变更,转让方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转受让双方共同办理。标的具体资产交接时间和办理过户时间,由转受让双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中具体约定。个别标的可能存在过户不成功的风险,请各意向方于报名前到不动产等相关部门自行了解抵债资产过户相关事宜并承担相关风险责任,出现过户不成功情况的转让方概不负责。 4、个别标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用地,因此除资产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他人无受让资格,该部分标的意向方报名时必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标的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报名,标的受让后的权属变更相关事宜及所涉及税费等需意向方于项目报名前到所在乡镇村自然**、不动产等相关部门自行了解,受让后的一切风险责任及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标的由转让方办理至受让方名下涉及的两次过户税费和其他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等一切陈欠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及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上述所有标的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时若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均由受让方承担。 6、****法院判决后未腾退状态,腾退相关事宜需由受让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关风险责任。 7、本次交易开具发票事宜请各意向方于报名前向转让方自行沟通了解。 8、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面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资料,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9、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0、****中心****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1、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2、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3、勘验时间及联系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贾先生 150****5944 或 杨女士 187****5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