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9年度保险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2026-2029年度保险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
1.第五章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车险(标段一) 第5项 项目服务方案 第6点 车险救援及增值服务“注:1.投标人必须按上述6大模块依次编制服务方案,缺项则扣除该项总分;方案需编制目录和页码,便于评审审阅。2.服务方案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后续合同执行依据之一。”更正为:“注:1.投标人必须按上述5大模块依次编制服务方案,缺项则扣除该项总分;方案需编制目录和页码,便于评审审阅。2.服务方案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后续合同执行依据之一。”
2.第五章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非车险(标段二) 第1项 业绩“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承保业绩(单笔非车险保单或单个法人单位非车险保费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每个项目经验得2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更正为:“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承保业绩(单笔非车险保单或单个法人单位非车险保费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每个项目经验得2分。”
3.第五章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非车险(标段二) 第5项 项目服务方案 第1点 非车险服务团队与对接机制“主要内容:配置车险项目负责人、理赔人员、对接服务人员,**市市辖区范围内服务网点覆盖情况,对接服务机制完善、层级清晰、网点覆盖能适配高效服务。优秀5—4分,合理3—2分,一般0-1分。”更正为:“主要内容:配置项目负责人、理赔人员、对接服务人员,**市市辖区范围内服务网点覆盖情况,对接服务机制完善、层级清晰、网点覆盖能适配高效服务。优秀5—4分,合理3—2分,一般0-1分。”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0项 其他 新增第4点“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
5.其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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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