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X4-02-01-01地块

审批
辽宁-朝阳-龙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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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发布单位:**** 开始公示时间:2026-08-04 22:36
项目名称 ****地块
公示单位 ****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6-08-04 22:36 至 2026-08-19 22:36
行政区划 **省-**市-龙** 地块面积(m2) 33934.00
地块规划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省**市龙****街道下河首村**路与**大街西街交汇处东北角
经度 120.402354 纬度 41.587846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6-06-28 至 2026-07-04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单位联系人 李彦辉 单位联系电话 176****8610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李彦辉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76****8610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高建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50****6995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市龙**海龙街道**大街五段157号
报告主要结论

****地块位于**省**市龙****街道下河首村**路与**大街西街交汇处东北角,地块面积为39129.01m2。2020年12月2日前为集体土地,2020年12月2日征为国有建设用地,2026年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地块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25.1-2019)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作为居住用地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及污染识别,本次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无污染灌溉情况,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故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结束,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能够满足城镇住宅用地的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