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精神科门诊、外三科等修缮工程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院内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精神科门诊、外三科等修缮工程项目
工程内容:工程相关资料(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办公室现场获取。
预算金额:人民币752308元
二、服务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报名。
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8.****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修缮工程)定点集市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第二部分
一、参与提交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填写报价书(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
4.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
5.近三年相关业绩证****公司自有业绩,****公司业绩);
6.拟派项目经理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复印件)。
7、相关承诺书:包括资格信用承诺书(附件2)、报价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履约承诺书(附件4)和廉政承诺书(附件5)一并签字盖章。
以上资料填报后打印一份,装订并加盖骑缝章,用大信封密封。封面注明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资料送(可邮寄)至**市区揭陆公路磐东路段****院部办公室。
二、提交时间:公告发布日起8个工作日内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663-****748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说明:
1. 参与院内比选的供应商****医院现场勘探,充分掌握施工场地现状、施工限制条件和院感管理要求等,现场勘探时间为2026年8月5日下午2点30分,现场勘探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9****5063。
2. ****办公室获取工程相关资料(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法人到场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员到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 因院内业务需求,工程施工时间要求自签订采购合同开始一个月内完成。
4.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财政审核价人民币752308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超出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5. 采购人重点审慎核查异常低价:若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完整成本测算清单、人工材料报价依据,充分说明报价合理性。
6. 供应商无法合理解释低价、无法提供有效成本佐证,采购人判定该报价存在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履约风险的,有权不予采纳该报价。
五、评审办法
****小组,评价小组根据报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本次评价采用:综合评价法(综合评价报价人资质、同类项目业绩、技术方案及报价四个方面因素)(附件6)。评价结果将一周内电话通知有关报价人。
六、注意事项
1.报名单位需保证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2.本次院内比选结果将作为我院精神科门诊、外三科等修缮工程定点采购意向商,不承诺直接授予合同。
3.我院保留对本次院内比选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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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