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市****路以东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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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8-04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21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21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06 18: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11 18: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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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市****路以东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 答疑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市****路以东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澄清答疑: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一 :招标文件明确类似业绩要求为市政综合工程,包含城市道路,以及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专业工程中任意两类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请问:业绩组成是城市道路项目搭配上述配套专业工程中的 1 个类别即可,还是城市道路项目搭配上述配套专业工程中的 2 个及以上类别,才能满足招标文件市政综合工程业绩认定标准 回复:城市道路项目搭配上述配套专业工程中的2个及以上类别,才能满足招标文件市政综合工程业绩认定标准。 二、本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三、行政监督 监督部门:**市建设****办公室,电话:183****0025。 四、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市车胤大道1191号 联 系 人:曾祥钰 电 话: 180****9156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 ﹒**市 ﹒ **区 ﹒**市**区迎新路499****中心1、2、3栋N单元13层1310房 项目负责人:梁巨权 项目组其他成员:朱操、黎贵兰 电 话:152****1280 传 真:0736-****328 电子邮件:****@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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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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