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近期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1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830-****062
地 址:**市**区春华路二段66号
|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755181G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杨平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 证件类型 | ||
| 证件号码 |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环境局 关于******公司**老窖黄舣酿酒生态园2#维修车间辅助 ****实验室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建函〔2026〕33号 |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 许可证书名称 | ||
| 许可编号 | ||
| 许可内容 | ******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老窖黄舣酿酒生态园2#维****实验室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经济开发区,对**老窖黄****中心2#维修车间辅助楼一楼进行改造(面积约150平方米),****实验室,开展发酵、分离和蒸馏、灌装及稳定性等中试研发。项目总投资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项目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发酵废气和蒸馏废气采取密闭发酵、强制通风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做好项目废水的收集和处置。生活污水、全电蒸汽发生器外排浓水及冷凝废水经现有化粪池(14 m3)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蒸馏残液、设备清洗废水、发酵黄水经耐酸碱塑料罐收集****处理站处理达《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25)中表1间接排放****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项目厂区布局,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避免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交由具有相应**回收能力单位利用处置。废酒糟渣、废酒醅、废麦糟及废酵母、废果糟及废酵母等装袋密封后交有处置能力的第三方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废****实验室灭活后统一处置;样品酒过滤产生的废滤纸、****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 (六)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源头控制,按照相关规范做好厂区防渗,对本项目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强化日常环境管理,加强防渗设施的巡检、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相关环境应急设施,高度重视并全面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园区、政府等的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三、本项目不新增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048吨/年、氨氮0.0002吨/年、总磷0.00005吨/年。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本项目排污前必须依法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在调试及投运后做到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请****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检查。请**市生态环境****支队纳入环境执法抽查。 | |
| 许可决**期 | 2026/7/30 | |
| 有效期自 | 2026/7/30 |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 许可机关 | ****环境局 |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350910A | |
| 当前状态 | 1 | |
| 数据来源单位 | ****环境局 |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350910A | |
| 备注 | ||
|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 2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504MA66LR1Q0J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杨晓军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 证件类型 | ||
| 证件号码 |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环境局 关于******公司****平台(酿酒过程微生物及微生态系统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建函〔2026〕32号 |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 许可证书名称 | ||
| 许可编号 | ||
| 许可内容 | ******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平台(酿酒过程微生物及微生态系统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经济开发区,采购更新液质联用仪、ICPMS、离子色谱仪等分析检测仪器,对现有厂区的原二楼会议室进行改造(面积约350平方米),建设酿酒过程微生物****实验室,达到年600组(曲药500组/年、糟醅100组/年)酿酒微生物及酿造相关样品测试能力。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8万元。 项目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试验在生物安全柜内操作,试验废气通过生物安全柜自带的超高效过滤器(ULPA)+紫外灯处理后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做好项目废水的收集和处置。实验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絮凝沉淀+AB剂消毒)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保洁废水一并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项目厂区布局,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避免二次污染。废包装材料交由具有相应**回收能力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废培养基、废过滤棉等废微生物检材采取压力蒸汽灭菌器高温灭活后同一般废实验手套一并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实验室污水处理设施废渣、****公司清掏并采用生石灰消毒灭活后由有能力单位清运处置,不在企业暂存。废弃紫外线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设施,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 (六)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源头控制,按照相关规范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分区防渗措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危废贮存设施等严格进行重点防渗,化粪池、药品贮存间、中和池等进行一般防渗,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加强防渗设施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园区、政府等的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确保环境安全。 三、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挥发性有机物0.024t/a。****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357t/a、氨氮0.0018t/a、总磷0.0004t/a。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项目竣工后,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请****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检查。请**市生态环境****支队纳入环境执法抽查。 | |
| 许可决**期 | 2026/7/30 | |
| 有效期自 | 2026/7/30 |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 许可机关 | ****环境局 |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350910A | |
| 当前状态 | 1 | |
| 数据来源单位 | ****环境局 |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350910A |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