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宗地项目(暂用名)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修改备案,现将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宗地项目(暂用名)位于前海**区前湾片区八开发单元二街坊金岸中街与前湾四路交叉口东侧,宗地号****。根据《**市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深前海地划拨字2021-000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前海许QH-2021-0007号),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2378.7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文体设施用地,总建筑面积暂定不超过120000平方米(含核增面积,具体规定建筑面积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或方案设计指标为准),建筑高度或层数≤80米(且符合航空限**求)。本项目于2022年9月22日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前海建许字QH-2022-0014号)。
二、公示内容
用地单位根据测绘、设计等单位意见申请修改备案,变更内容涉及项目总平面图,主要内容包括(详见附件):总平面图根据景观深化设计,调整局部绿化范围,总绿化覆盖率不变;调整建筑首层非机动停车位位置,总车位数量不变。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18日)
(二)公示地点
1.****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市**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区e站通)。
2.****宗地项目(暂用名)施工现场。
3.****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6年8月18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市前海e****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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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