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市**区**雅苑骏悠园1座17C房产、**市**区水榭**倚湖居5栋12B房产等5套房子 |
| 转让底价 |
6607.051万元 |
| 标的资产所在地区 |
中国**省**市**区、**区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新然 联系电话: 135****7701 联系人:刘思菁 联系电话: 136****3640 联系人:朱铭强 联系电话:158****6849 |
| 转让方承诺 |
1.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 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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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号 |
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 |
目前用途 |
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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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状态 |
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 |
建筑面积(㎡) |
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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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年限 |
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 |
已用年限 |
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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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信息披露 |
是否存在担保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租赁情况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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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涉及共有情况 |
否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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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重要说明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留****交易所的备查资料。 |
二、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市鹏浩土地房****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6-06-01 |
| 评估核准 (备案)单位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6-22 |
| 转让标的评估值 |
6607.05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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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 经济类型 |
****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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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
|
| 国家出资企业/主管部门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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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行为的决策与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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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日期 |
2025-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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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公司出售5套公有住房的批复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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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按现状和现有资料转让。本项目的5套房产按现状整体转让,若产生溢价,按每套房产转让价格(详见公告附件《标的资产明细表》)的比例进行分配。 账户名称:****交易所****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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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展示安排 |
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前(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闫先生,联系电话:159****5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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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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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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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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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金额 |
****05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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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21:3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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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账户 |
账户名称:****交易所****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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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要求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内容和《****交易所****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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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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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发布当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本次信息发布终结 |
| 联系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 网址/微信公众号 |
www.****.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
| 附件 |
六、特别提示
| 1.转让方应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交易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请交易各方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