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89号(武林大厦)19156.23平方米“10+5”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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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环**路89号(武林大厦)19156.23平方米“10+5”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1.94 元/平方米/天(首年)
约19156.23㎡,包括两部分,具体详见《租赁物业明细》,其中 1.第1部分(下同)约17449.35㎡,其中1楼部分(362.39㎡,不包括1****营业厅)、2楼-11楼、13楼、14楼、16楼(约17086.96㎡),配套地面车位31个及地下车位19个(以实际数量为准)及附属设施等。第1部分按17449.35㎡计算合同租金,预计于2026年9月1日交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第2部分(下同)约1706.88㎡:①12楼(1331.88㎡),配套地面车位1个,地下车位1个及附属设施;②1楼(375㎡),配套地面车位1个及附属设施。该部分按1706.88㎡计算合同租金,预计于2029年1月11日交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办公;酒店
所在地区 **省 **市 **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8-05
2026-08-18
**市**区环**路89号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其中①12楼(约1331.88㎡)、配套地面车位1个和地下车位1个及附属设施等,原租赁合同将于2029年1月10日到期;②1楼(375㎡)、配套地面车位1个及附属设施等,原租赁合同将于2029年1月10日到期;其余部分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抵押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不动产权证,证号为浙(2022)**市不动产权第****821号,证载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非住宅。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交付。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是。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意向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设施、设备和物品,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装修期间,承租方须保障1楼及12楼租户办公场所的正常营业及进出。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薛先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1-****8836
联系地址 **市**区西溪诚园1号楼410室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94 元/平方米/天(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每五年递增3%。出租物业同步递增,不因交付时间调整。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其中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立约保证金)将作为履约保证金和租金的组成部分。 出租用途 办公及配套商业业态,或者酒店及配套商业业态。其中因经营需要,转租面积(含配套商业业态)不得超过总面积的50%,且只能允许转租一次。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经营业态并不得擅自转租。承租方不得经营及变相经营酒吧、棋牌、KTV、足浴、按摩等业态,否则按照合同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物业,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按总面积19156.23㎡第11-15年的年租金标准计算。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空置部分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使用中部分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出租方未按期交付的,免租期相应顺延,前10年租赁期相应减少,超过30个自然日未交付的双方应另行协商处理。 5.装修要求: (1)出租方以标的物现状出租,承租方明确知晓并认可接收。装修拆除、改造、加固,设施设备添置、拆除、升级等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出租方将现有的设备设施移交给承租方,现在设备设施如涉及拆除的,由承租方负责。合同结束后,出租方原有及更新后的设备设施及承租方新增投入的固定设备设施均归出租方所有。 (2)在装修之前,出租方需**承租方将装修事项及可能带来的****银行,****银行配合承租方后续装修工作。 (3)承租方在装修期间,****银行1层及12层办公场所的营业及正常进出。 (4)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物业服务:武林大厦现有浙商物业的物业服务合同将于2026年10月31日到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由承租方自行管理并承担费用。如出租方与浙商物业协商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则解除合同的次日起由承租方自行管理并承担费用。 10.如承租方成交后,****酒店及配套商业业态的,需满足以下要求: A.以该房屋地址注册1-2家新公司进行运营的,****公司履行租赁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B.承租方承租标的仅经营1家酒店品牌的,酒店品牌需不低于携程四钻(或飞猪体系豪华型、美团体系豪华型);承租方承租标的如经营2家酒店品牌的,主品牌****酒店)需不低于携程四钻(或飞猪体系豪华型、美团体系豪华型),副品牌****酒店)不低于携程三钻(或飞猪体系高档型、美团体系高档型)。承租方承租标的最多经营2家酒店品牌,酒店品牌需经出租方最终确认。 11.意向方报名时需承诺: A.承租方承诺不经营及变相经营酒吧、棋牌、KTV、足浴、按摩等业态,否则按照合同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物业,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B.承租方已对租赁物业现状(包括12楼及1楼已出租部分,会对装修、经营造成影响)做了充分了解,****酒店及配套商业业态,并确认其租赁用途所需的全部行政审批条件(包括可能存在的房屋用途变更审批等)进行充分研判,愿意在现有条件下租赁,自行负责办理全部行政审批。承租方明确知悉,因无法取得上述审批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经营所需相关证****政府部门申报审批,与出租方无关。因租赁物业导致承租方装修、消防报批、开业、营业或行使《物业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其他权利受阻等相关不利后果及增加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涉。前述事实的发生,均不构成承租方主张出租方违约或要求终止、解除、变更本合同的理由,也不构成承租方拒绝、拖延支付租金或履行租赁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理由。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12.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租期 租赁期限15年,采用“10+5”模式:即承租方在前10年(首批交付标的租金计算起始之日起)租赁期内,未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1)承租方在任何一期租金逾期支付超过30日的;(2)因违法经营被行政或刑事处罚的;(3****机关认定为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全管理风险隐患的,则双方应继续履行后5年期限的租赁合同,否则,双方不再租赁,关系至2037年5月31日到期终止。其中12楼(1331.88㎡)与2个车位以及1楼(375㎡)与1个车位除租赁期从2029年7月11日起算外,其余时间节点、要求与整体保持一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第1部分:免租期“9+3”模式,第1年租赁期开始日前的9个月为免租期,如继续履行后5年期限的租赁合同,第11年租赁期开始日前的3个月为免租期。第2部分:免租期“6+3”模式,交付后的前6个月为免租期,如继续履行后5年期限的租赁合同,后5年租赁期开始日前的3个月为免租期。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且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执行标准:提供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为等额外币的,外币兑换人民币以本项目信息披****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意向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意向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执行标准:需提供挂牌期间的查询记录】; 3.意向方的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执行标准:需提供挂牌期间查询记录,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方报名时需递交出租方的委托方**浙****公司(下同)出具的《经营业态确认函》【执行标准:①意向方须在首次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第八个工作日】上午11:30前向**浙****公司书面递交《经营方案》(内容包括且不限于运营经验(提供合同、照片)、运营方案等),如**浙****公司认为相关料仍不能有效证明的,可要求意向方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经**浙****公司审核同意后取得《经营业态确认函》。****酒店运营的,关于运营经营还需要求意向方主体或其法定代表人(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需正在经营至少1家酒店,经营携程体系的三钻(或飞猪体系高档型、美团体系高档型)、携程体系的四钻(或飞猪体系豪华型、美****酒店累计面积不少于17000㎡,其中携程体系的四钻(或飞猪体系豪华型、美团****酒店面积不少于6000㎡(须提供相应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材料)。②经营业态:意向方需承诺经营项目须符合交易条件的出租用途要求,竞得后按申报的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更改经营业态。】; 5.意向方报名时需提供《承诺函》; 6.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意向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的委托方**浙****公司确认)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8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公告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一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doc 《租赁合同样稿》.docx 《租赁物业明细》.docx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承诺函》.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余女士 电话 400-****-3939
传真 邮箱 ****@zjpse.com
地址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com
附件(8)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05
招标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89号(武林大厦)19156.23平方米“10+5”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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