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充分发挥**区**基层立法联系点收集民意、开展法治宣传职能,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生动讲好“开门立法、立法为民”基层故事。区司法局决定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承接基层立法联系点法治小品创作、编排、演出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基层立法联系点主题法治小品剧本创作、排练编排、服装道具、筹备1场现场展演等全套服务。
项目最高限价:43000元(肆万叁仟元整)。参选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超出限价视为无效参选。
二、参选对象
区域内文艺团体、文化机构、社会组织及具备文艺创作、舞台演出能力的相关单位均可参与比选。
三、作品及服务要求
1.作品紧扣基层立法联系点职能,围绕立法意见征集、群众建言献策、立法调研、民意向上反馈等场景创作,展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的实践。
2.剧本须为原创,导向正确、语言通俗、贴近群众生活,小品时长控制在6—10分钟,适合舞台演出与线上宣传;若发生著作权侵权、抄袭等纠纷,相关法律责任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3.服务范围包含剧本打磨、节目排练、服装道具、1场现场公益展演等全部事项。
四、提交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1.参选材料:书面参选方案、小品完整剧本、项目报价单、相关演出业绩材料,全部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密封报送,不接收电子版、邮寄材料。
2.报名时间:8月4日-8月6日。
3.报名地点:****303办公室(**市**区尼池西路6号)。
4.所有报送材料不予退回,请参选单位自行留存底稿。
五、评审方式
****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围绕主题契合度、剧本质量、实施方案、报价合理性、同类工作业绩等开展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六、结果公示
评审工作结束后,****司法局公众号“**司法为民”进行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知中选单位办理合同签订相关手续;公示期间收到有效异议,将按规定开展复核。
七、相关权益说明
1.中选后,****司法局享有小品剧本修改权、公益展演权、宣传推广使用权,创作单位享有署名权。
2.参选单位提交材料,即视为认可本公告全部约定事项。
3.本次比选不发放参选补偿费,无论是否中选,报送材料均不予返还。
八、其他事项
1.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有报送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或中选资格。
2.本次比选未尽事宜,****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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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