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管理工作,健全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市场化、规范化运行机制,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文件精神,我市决定公开遴选一批资质齐全、合规经营、服务规范的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为规范遴选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也可以是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农机**服务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注册营业执照上具备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或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等业务。
(二)企业应当有专门拆解和停放报废农机的场地,场地总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作业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70%,拆解车间要采取地面硬化、封闭或半封闭管理、安装监控设备,能够实施联网,对报废机械的拆解实行全程监控并储存。
(三)具有与报废农业机械拆解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相关岗位证件)和管理人员,严格参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操作。
(四)有必要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拆解工具、起吊设备、称重设备、切割设备、收集废油设备等)和消防设施(干粉灭火器材、消防栓、防火沙、消防锹等)。
(五)没有出售、维修已报废农业机械或者出售已报废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桥、后桥,拼装农业机械、收销赃等违法行为。
(六)经营场所应远离**、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域。
(七)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规定。
三、申报材料
1.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备案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设施设备明细表;
4.职工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或土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环境影响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交以上6类相关材料证明。
(二)材料审核
****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三)现场核查
****组织人员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回收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内控监销及信息管理设备、报废档案制度等情况。
(四)公示公告
对通过审核的企业,在**市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市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
(五)市级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农业农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五、申报受理地点
(一)申报受理地点:********中心大楼西楼0713房间),过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单位:****
联系人:戴文生 联系电话:****9238
六、有关要求
申报企业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确定为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的,须参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22)开展回收拆解工作,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抽查检查。
企业须确保所上传的回收、拆解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企业未按要求上传信息,导致无法核实报废农机是否拆解的,相关损失由企业承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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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