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8-05 08:31 |
关于拟对****年产50吨衬垫、50吨支持件、10吨O型圈、115吨眼镜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建示[2026]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年产50吨衬垫、50吨支持件、10吨O型圈、115吨眼镜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 项目名称 | 年产50吨衬垫、50吨支持件、10吨O型圈、115吨眼镜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黄国斌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 建设性质 | 新(迁) | √ | 改 | 扩 | 投 资 | 500万元 | ||
| 建设地点 | **市大麦屿街道龙**路 | 用 地 | 工业用地 | |||||
| 项目概况 | 根据橡胶行业企业自愿整治组合协议,原****、原****公司自愿以“****”整治组合,整治后企业拟购买位于**省**市**市大麦屿街道龙**路52-3号7幢101室的厂房和租赁7幢401室厂房实施生产,项目总投资500万元,购置橡胶硫化机等设备,达产后可形成年产50吨衬垫、50吨支持件、10吨O型圈、115吨眼镜配件的能力。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为东南侧约170m十五亩村民居;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处理厂处理。 |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气:项目营运过程废气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化废气。 废水:生活污水。 固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噪声:生产设备运营时产生的噪声。 |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废气:1F车间硫化废气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4F车间硫化废气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处理厂处理。 固废:一般固废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车间内功能合理布局;在设备底座上加垫橡胶或弹簧防震垫,生产时关闭窗门;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等。 | |||||||
一、公告时间:(2026年8月5日 ~ 2026年8月12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话:0576-****0599 传真:0576-****0599
通信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