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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自然**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局已完成辖区内采矿损毁土地调查相关工作,县政府于2026年3月20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果的批复》(丰府函〔2026〕33号),我局于2026年4月23日完成了相关结果公告。
根据《关于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矢量数据核对情况》工作要求,我局对采矿损毁图斑编号WS441********70003(原拟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ZJ441********09001)进行了现场核查与权属溯源,该图斑与持证矿山**县****公司小东瓷土场缩界前**范围存在重叠面积2060.27平方米,因此拟将该图斑认定为有主废弃矿山,不再纳入新增历史遗留矿山采矿损毁图斑认定范围。****政府请示调整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果,并于2026年7月30日取得了《关于同意**县部分采矿损毁土地图斑认定及处置意见的批复》(丰府函〔2026〕89号)。
根据《******厅关于做好全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5〕1393号)及《******局关于做好全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梅市自然资耕保字〔2025〕25号)等文件要求,****政府同意,现将该图斑核查认**果予以调整并进行重新公告。
公告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局申请复核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
公告时间: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9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汤先生 0753-****626
附件:
1、**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果调整清单
2、影像切图
3、拟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原公告图斑与**县信诚瓷土开发
有限公司小东瓷土场原**重叠正射影像图
******局
2026年8月4日
附件: 附件1 .**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果调整清单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