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5000吨腌制萝卜产品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市**区**镇工业集聚区
责任主体基本信息: ****成立于2021年11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孙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21MA7DHDX34R,行业类别为蔬菜加工(C1371)。项目占地面积18647m2,为建设单位自有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项目概况: 项目年产腌制萝卜15000吨。运营期腌制池清洗废水、腌制废****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十四排干,经赵圈河排干、**河排干最终进入辽河。项目计划2026年8月开工建设,2026年10月试运行,入河排污口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竣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
入河排污口类型: 工矿企业入河排污口(**)
入河排污口位置: **省**市**区**镇,十四排干西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22.011681 ,北纬41.030278 (CGCS2000坐标系)。
排放方式: 间歇排放
入河方式: 管道
受纳水体: 十四排干 赵圈河排干 **河排干 辽河
污水排放量: 307.161吨/年,年排放240天,平均约1.3吨/天
排放标准: 执行《**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表1直排限值(pH、全盐量除外),pH、全盐量执行《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直接排放限值。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排水量较小,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下辽河水质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污染物在十四排干的混合长度为5.85m,混合区长度极小。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远低于辽河**段纳污能力,对辽河水环境承载力影响不大。
水生态影响: 项目仅会造成十四排干排污口近岸极小范围水生态环境短暂改变,对下游辽河干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生境连通性以及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影响轻微,不会改变辽河鱼类种类组成、种群结构和**时空分布格局。
对第三者影响: 评价范围内无依法持证规模化地表水取水户,项目严格执行农灌季节(5-7月)禁止排水制度,仅在非农灌季节排放达标废水,不会对第三方用水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风险防控: 项目配套建设150m3事故暂存池,废水处理设施故障时全部污水导入暂存池,杜绝超标废水外排。同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四、公示期限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 2026年8月5日 2026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427-****298
五、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