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服务类项目
****2026年7月服务类项目(项目编号:****)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已经结束,成交人已经确定。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包1:成交人名称:****
包3:成交人名称:**纵聚****公司
包4:成交人名称:**英睿志博****公司
包5:成交人名称:****公司
包6:成交人名称:**英大******公司
包7:成交人名称:**市智朋****公司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晓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9****9788
公示日期:2026年8月5日
****2026年7月服务类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6年7月服务类项目(项目编号:****)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小组于2026年7月31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包1:
第一成交候选人:****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包2:
经评审有效参选人不足3家,本包别流标。
包3:
第一成交候选人:**纵聚****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硕睿****事务所(普通合伙)
包4:
第一成交候选人:**英睿志博****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华政****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华睿****公司
包5:
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岛城挽歌****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顺力****公司
包6:
第一成交候选人:**英大******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中审志和财务****公司
包7:
第一成交候选人:**市智朋****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2026年8月4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参选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参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参选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参选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资格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晓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9****9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