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辐射固废化学品管理中心无人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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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2026-08-04 16:45


我单位组织实施无人机采购项目第一次公开询价,经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但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故我单位开展第二次询价采购。鉴于本次询价采购相关要求已优化调整,首次询价中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再生效,所有参与供应商均须按照本次公告规定重新提交全套材料,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具体要求如下:标书代写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20000元整(含税);

(三)采购需求:无人机1台,需配备128G高速存储卡。机型:DJI Mavic 3 Pro畅飞套装或DJI Mavic 4 Pro畅飞套装,供应商任选其中一款机型报价。(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与本次采购需求相适应的商品经营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三)竞标供应商与我单位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特别说明:

(1)供应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超过预算金额视作无效报价;

(2)有关供应商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存在不按要求报价、成交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或存在其他扰乱采购秩序等违约行为的,纳入我单位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并保留拒绝相关供应商以后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的权利。

三、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自拟),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六)大疆经销商授权证书(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七)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凡存在材料缺漏或未加盖公章情形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四、成交规则

最低价成交法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在全部满足公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五、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两份。于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2日18时前提交或邮寄至**市**区新侨路83****环境局2楼207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2-****875


附件:1.采购需求

2.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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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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