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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县港航产业园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经竣工,并计划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现就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县港航产业园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情况说明:《******县港航产业园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于2020年6月11日获****服务局批复,批复文号:****。生物质锅炉建设日期:2020年10月开工,2022年2月竣工;生物质汽轮机、发电机组建设日期:2023年9月开工,2024年6月竣工。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8月1日-2025年1月31日。2024年11月29日由建设单位组织了自主验收。在后续运行过程中,项目由于污染物排放存在超出许可排放量的风险,故重新核算总量,重新报批项目环评。现对重新报批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8月5日-2026年11月4日
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问或者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意见
通讯地址:**省**市**县**集镇港航产业园****厂内
联系人:管经理 185****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