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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LCX0010/2026-39246
发文机关: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6〕179号
成文日期: 2026-08-05
****集团****工厂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6〕179号
****集团****工厂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集团****工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德企函〔2026〕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集团****工厂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集团****工厂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集团公司申报,项目代码:2607-361022-04-01-914802。
三、项目建设地点:德胜镇德胜村。
四、建设工期:6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结构厂房650平方米,40X40厘米排水沟130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72.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中央财政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66万元,不足部分单位自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抄 送:县统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局
**** 2026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