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7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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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法院裁定受****(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高效推进本案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现依法公开选聘审计机构,负责债务人财务审计工作(特别说明: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决议确定无需开展审计工作,管理人将终止本次聘用事宜,不再聘任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统一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成立于2016年6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江梦,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932642;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企业地址:**市**区**路1号;经营范围:物业服务;租赁管理;商业经营管理;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二、财务资料接管情况
财务资料接管情况:2015年至2026年会计凭证88册,2025年、2026年财务报表。
三、机构通用资质要求
本次选聘的审计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持续经营满三年及以上,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佐证材料)。 2.已入选《广****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库》,且本年度已购买执业责任保险;具备在破产、强制清算程序中提供服务的经验,且优先选择在**市范围内设有常驻办公点的机构。 3.机构及派驻执业人员,与本案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规定影响委托事项公正办理的情形。 4.机构及执业人员具备对应专业资质,执业能力、职业道德、征信记录良好;近三年无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的惩戒及处罚记录(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承诺本项目派驻专业人员全程亲自承办工作,并以本机构名义出具正式报告,不得转包、分包。
四、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债务人账面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核查,依法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发表审计意见。 2.逐项完成专项审计并在报告中完整披露:(1)破产期间资产状况、财务收支、财产分配、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审计;(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逐笔核查,说明款项形成依据,配合管理人追收账款;(3)核实债权人债权及欠付金额,逐笔说明业务形成依据,协助债权审查;(4)核查职工欠薪、欠缴税费情况;(5)核查股东认缴出资实缴情况,排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资产转移等行为;(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获取非正常收入、侵占公司财产行为;(7)排查债务人是否存在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承认虚假债务等逃债行为;(8****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9****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个别清偿行为;(10)核查破产受理前重大资产转移情况;(11)审计债务人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资金往来、担保等行为,并判定合规性;(12)核查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13****公司增资、减资程序合法性及实缴情况;(14)全面审计债务人名下各类资产租赁业务(若存在),完整归集租赁明细资料,核实租金收取、支出明细,摸排欠租数额、欠租成因等相关信息。 3.协助管理人接管财产、调取财务资料、编制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4.分析判断债务人破产原因等专项财务事项。 5.按时出席债权人会议,现场解答参会人员关于审计报告、财务事项的问询。 6.****人民法院、管理人完成本案其他相关财务辅助工作。
(二)工作时限
审计机构应提出工作计划,由管理人进行评估,最晚应于签订合同的3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固定资产和应收款的清单,4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审计报告。
五、服务费用相关约定
1.审计费用均依法列为本案破产费用,由管理人根据破产财产处置情况确定支付时间。 2.所有参选机构均须认可本付费规则,承诺不以未收到服务费为由拒绝开展工作、拒绝出具报告。 3.本次服务均为包干含税价,服务期间产生的食宿、交通、外勤等全部费用,均由受托机构自行承担。
六、报名需提交材料
所有参聘机构须按要求提交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主体资格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应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业绩材料:过往业务委托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拥有破产案件服务业绩者优先。 3.工作方案:包含项目工作计划、工作思路、作业流程、时间安排、机构竞争优势等内容。 4.人员配置方案:拟派驻本项目团队名单、人员简历、执业证书复印件。 5.报价表:列明报价依据、计算过程,报价为含税全包价。 6.承诺书(须包含以下内容):(1)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严格保密本案涉密信息及商业秘密,遵守行业规范;(3)本机构及派驻人员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及法定回避事由;(4)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执业人员,保障人员在岗工作时间;(5)独立公正开展业务,不受第三方干预,实事求是出具工作成果;(6)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7)按法院及管理人要求列席相关会议,配合完成报告解读工作;(8)严格遵守约定时限出具正式报告。(9)不以未收到服务费用为由,拒绝开展审计工作或出具报告。 7.参聘机构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8.提交上述材料即视为报名,无须另行填写报名表。
七、报名时间、提交方式及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18:00,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标书代写 2.提交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红岭路1号万象城金融大厦A座24楼(可现场递交或邮寄)。 3.联系人:何律师 4.联系电话:191****3807
八、特别说明
1.本次选聘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结合参选机构资质、业绩、工作方案、报价等综合条件评审,并邀请债权人代表参与评选,评审结果上报债权人会议后确定最终中选机构。未中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参选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管理人将不聘任审计机构:(1)债权人会议表决确定无需实施财务审计;(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审计服务费,且债权人拒绝垫付审计费用。如后续审计费用具备支付条件,管理人可与中标机构订立审计服务合同。 3.管理人向各参聘机构提供的文件、财务、资产等资料,均由债务人移交,管理人不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仅供参选机构参考。财务资料清单可在本网页下方下载。 4.管理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合理调整,中选机构需予以配合; 5.参聘机构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内容。 ****管理人 2026年8月5日
附件
恒大商管-财务资料清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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