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桂03破1号桂林恒大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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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公开时间:17分钟前 公 开 人:****管理人
****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法院裁定受****(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高效推进本案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现依法公开选聘审计机构,负责债务人财务审计工作(特别说明: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决议确定无需开展审计工作,管理人将终止本次聘用事宜,不再聘任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统一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成立于2016年6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江梦,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932642;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企业地址:**市**区**路1号;经营范围:物业服务;租赁管理;商业经营管理;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二、财务资料接管情况

财务资料接管情况:2015年至2026年会计凭证88册,2025年、2026年财务报表。

三、机构通用资质要求

本次选聘的审计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持续经营满三年及以上,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佐证材料)。

2.已入选《广****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库》,且本年度已购买执业责任保险;具备在破产、强制清算程序中提供服务的经验,且优先选择在**市范围内设有常驻办公点的机构。

3.机构及派驻执业人员,与本案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规定影响委托事项公正办理的情形。

4.机构及执业人员具备对应专业资质,执业能力、职业道德、征信记录良好;近三年无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的惩戒及处罚记录(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承诺本项目派驻专业人员全程亲自承办工作,并以本机构名义出具正式报告,不得转包、分包。

四、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债务人账面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核查,依法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发表审计意见。

2.逐项完成专项审计并在报告中完整披露:(1)破产期间资产状况、财务收支、财产分配、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审计;(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逐笔核查,说明款项形成依据,配合管理人追收账款;(3)核实债权人债权及欠付金额,逐笔说明业务形成依据,协助债权审查;(4)核查职工欠薪、欠缴税费情况;(5)核查股东认缴出资实缴情况,排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资产转移等行为;(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获取非正常收入、侵占公司财产行为;(7)排查债务人是否存在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承认虚假债务等逃债行为;(8****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9****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个别清偿行为;(10)核查破产受理前重大资产转移情况;(11)审计债务人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资金往来、担保等行为,并判定合规性;(12)核查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13****公司增资、减资程序合法性及实缴情况;(14)全面审计债务人名下各类资产租赁业务(若存在),完整归集租赁明细资料,核实租金收取、支出明细,摸排欠租数额、欠租成因等相关信息。

3.协助管理人接管财产、调取财务资料、编制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4.分析判断债务人破产原因等专项财务事项。

5.按时出席债权人会议,现场解答参会人员关于审计报告、财务事项的问询。

6.****人民法院、管理人完成本案其他相关财务辅助工作。

(二)工作时限

审计机构应提出工作计划,由管理人进行评估,最晚应于签订合同的3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固定资产和应收款的清单,4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审计报告。

五、服务费用相关约定

1.审计费用均依法列为本案破产费用,由管理人根据破产财产处置情况确定支付时间。

2.所有参选机构均须认可本付费规则,承诺不以未收到服务费为由拒绝开展工作、拒绝出具报告。

3.本次服务均为包干含税价,服务期间产生的食宿、交通、外勤等全部费用,均由受托机构自行承担。

六、报名需提交材料

所有参聘机构须按要求提交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主体资格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应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业绩材料:过往业务委托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拥有破产案件服务业绩者优先。

3.工作方案:包含项目工作计划、工作思路、作业流程、时间安排、机构竞争优势等内容。

4.人员配置方案:拟派驻本项目团队名单、人员简历、执业证书复印件。

5.报价表:列明报价依据、计算过程,报价为含税全包价。

6.承诺书(须包含以下内容):(1)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严格保密本案涉密信息及商业秘密,遵守行业规范;(3)本机构及派驻人员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及法定回避事由;(4)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执业人员,保障人员在岗工作时间;(5)独立公正开展业务,不受第三方干预,实事求是出具工作成果;(6)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7)按法院及管理人要求列席相关会议,配合完成报告解读工作;(8)严格遵守约定时限出具正式报告。(9)不以未收到服务费用为由,拒绝开展审计工作或出具报告。

7.参聘机构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8.提交上述材料即视为报名,无须另行填写报名表。

七、报名时间、提交方式及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18:00,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标书代写

2.提交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红岭路1号万象城金融大厦A座24楼(可现场递交或邮寄)。

3.联系人:何律师

4.联系电话:191****3807

八、特别说明

1.本次选聘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结合参选机构资质、业绩、工作方案、报价等综合条件评审,并邀请债权人代表参与评选,评审结果上报债权人会议后确定最终中选机构。未中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参选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管理人将不聘任审计机构:(1)债权人会议表决确定无需实施财务审计;(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审计服务费,且债权人拒绝垫付审计费用。如后续审计费用具备支付条件,管理人可与中标机构订立审计服务合同。

3.管理人向各参聘机构提供的文件、财务、资产等资料,均由债务人移交,管理人不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仅供参选机构参考。财务资料清单可在本网页下方下载。

4.管理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合理调整,中选机构需予以配合;

5.参聘机构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内容。


****管理人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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