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03;通讯地址:****中心四楼
一、项目名称:****锅炉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镇钓**迎宾路3159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桓宇****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县**镇钓**迎宾路3159号,中心坐标:E125°45′31.380″,42°19′26.747″。拟在现有锅炉房内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锅炉房占地面积为100m2,拆除原有1台1t/h生物质锅炉,**1台3t/h生物质蒸汽锅炉及其除尘设施、烟囱等配套设施。本项目不新增占地,无供热管网建设(利用原有供热管网)。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1、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全部用于浇渣,不外排。
2、**1台3t/h的链条炉排生物质蒸汽锅炉,年消耗生物质颗粒360t/a,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排放标准要求后,经30m高烟囱排放。无组织粉尘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要选择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音、减震等措施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生物质灰渣、除尘器收集灰密闭袋暂存,定期做肥料外送,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