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采购人)对导乐分娩陪伴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导乐分娩陪伴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述:
供应商通过安排专业机构认证的导乐师,在分娩过程中给予产妇一对一全程陪伴,以提供持续的心理、生理、情感上的支持。同时在产程中对经过助产士评估后产妇提供芳香、音乐、精油按摩疗法、自由体位活动以帮助产妇减轻宫缩的疼痛。导乐师不干预任何医疗活动。
(二)项目**方式和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行业规范中对于开展孕产运动服务的相关资质要求,具备提供孕产运动服务的条件;供应商派遣的工作人员应进行过专业培训,****服务所需的资格证书或具备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的专业技能认证。
2.供应商****医院产房,负责为产妇提供导乐分娩服务以及协助产房负责其它非医工作事项;孕妇支付的导乐分娩服务费由供应商自行收取;由于价格问题产生的不良影响或投诉均由供应商负责。
3.派驻人员职责:****医院及产房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导乐技术规范和产房要求,文明主动、安全负责、恪尽职守地为产妇服务,协助产科维护产房安全秩序,维护医院形象,利益。
4.供应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有关用工手续,包括:健康证、工作牌、****协会****协会颁发的《导乐师证》、保险等。
5.双方界定清楚导乐服务与其他护理工作的界限和衔接关系,理顺工作流程。
6.导乐过程中所需仪器设备,如:分娩镇痛仪、按摩器、精油、香薰灯、分娩球、花生球等均由供应商自行准备。
7.导乐不能过度宣传与推销,引起产妇及家属的反感。
8.医院提供工作场所,导乐师的生活用房、生活用品、交通工具等自行解决。
9.****医院的规章制度和科室的规定,不得违反,一经发现,立即更换。
10.供应商的导乐师在非导乐服务工作期间可以为产科无偿帮辅非医疗性质的工作。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两年
四、最低限价:¥24100元,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的管理费。
五、报价要求
1.管理费(向采购人缴纳):≥24100元/年,低于此标准的响应无效。
2.可分普通导乐师和高级导乐师,高于此标准的响应无效:
(1)普通导乐师导乐服务费(向服务对象收取):≤¥1266元/例;
(2)高级导乐师导乐服务费(向服务对象收取):≤¥1666元/例。
3.响应报价中必须包含供应商完成导乐分娩服务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利润、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约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2.信用记录:
①企业经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必要时资格审查人员可到相关网站查询核实。)
②个体经营: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行政处罚信息”一年内无处罚信息并不处于“经营异常信息”经营异常状态。(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必要时资格审查人员可到相关网站查询核实。)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分包转包。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5.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七、拟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8月5日起至2026年8月7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报名形式获取比选文件。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应在比选公告有效期内工作日时间08:00-12:00,14:30-17:30到****采购办报名并提交预审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预审材料及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响应报名及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1,签名、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原件);
4.相关声明函(详见附件3,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复印件全部需盖章,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比选公告有效时间。
八、供应商成功报名后,应方可根据比选文件编制正式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要求:响应资料一套(格式以比选文件第三部份《响应文件》为主,仅需一份正本),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封面粘贴《响应文件说明书》,详见附件。
备注:
1.不满足项目特定需求的不得报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响应。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3日上午11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十、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标书代写
十一、响应文件送达地点:**省**市**区三和街道叶挺大道三和段21****保健院)12****办公室
十二、评审时间:2026年8月13日下午15时00分(**时间)
十三、评审地点:**省**市**区三和街道叶挺大道三和段21号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采购办
联系电话:0752-****977(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