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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科创谷标准厂房建设项****园区内,系园区标准化厂房配套工程。为保障项目建设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契合后续入驻企业实际生产需求,现对本项目规划指标优化调整:埋地式污水处理池由一期建设调整为二期建设;一期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226个调整为29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1129个调整为924个,原规划减少的非机动车停车位205个调整为机动车停车位71个,调整后规划指标均符合规划条件要求。建筑调整方案具体以我局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批**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2日止。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或在公示期间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办公地点:**省**市**县**路165号,邮编:364200,联系方式:0597-****028,联系人:蓝工,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调整前总平面图和调整后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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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