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8月4日作出的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江苏-常州-溧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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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8月4日作出的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5

序号

建设单位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文时间

1

****

关于**经开区枢能15万千瓦/30万千瓦****电站项目220kV进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附件1)

常环核审〔2026〕55号

2026-8-4

2

****政府

关于******公司航空航天零部件及新材料生产制造项目**110****电站接入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附件2)

常环核审〔2026〕56号

2026-8-4

3

**市****公司

关于溧****公司智能二代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暨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改项目110****电站及接入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附件3)

常环核审〔2026〕57号

2026-8-4

4

瑞声开泰精密****公司

关于瑞声开泰精密****公司110kV变电站增容及接入线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附件4)

常环核审〔2026〕58号

2026-8-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4日我局对上述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2750

通讯地址:**市**大道1280号

邮 编:213022


附件1:55.pdf

附件2:56.pdf

附件3:57.pdf

附件4:58.pdf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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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