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充分盘活存量不动产,发挥资产效益,经研究决定,****(以下简称“招租人”)现就兰坪县城沘江路**小区综合楼一层临街铺面、负一层实施公开竞价招租,现将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一层临街铺面
房屋位置:兰坪县城沘江路**小区综合楼一层
租赁面积:出租面积 623.35㎡,意向竞租人可整体承租,亦可选 283.8㎡或339.55㎡分区承租。起租交付时间:2026年9月1日起正式交付使用。
(二)负一层(预告招租)
出租面积:531.12㎡,整体承租,起租交付时间:2027年1月1日正式起租。原承租人已提交书面申请,定于2026年12月31日提前退租并腾空移交场地,为压缩资产空置周期,本次同步开展预告招租、统一评审,实现新旧承租方无缝衔接,负一层交付前产生的租金、水电费、房屋损毁赔偿等全部遗留责任由原承租人承担,新承租方无需承担任何前期遗留费用。
(三)租赁现状
本次资产按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自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场地现状、周边环境、经营条件及现存情况。
二、招租公告公示期
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20日(共15天)
三、报价资料提交期限
2026年8月16日至2026年8月20日(共5天)
四、公开竞价比选时间
2026年8月21日
五、报价文件提交要求标书代写
意向竞租人须在规定提交期限内,将全套报名及报价资料整合为单个PDF文件,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逾期送达、资料缺失、格式不符、签章不完善,均按无效报名处理。资料明细及签章要求如下:
(一)通用必备资料(所有竞租人均须提交)
1.《竞价报价单》;
2.****银行转账凭证;
3.“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信息查询截图;
4.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企业/个体工商户额外资料(每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竞价事宜的,须一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自然人额外资料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每页签字并按捺手印。
六、竞租条件
(一)租赁期限:租期2年11个月,租期届满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先付后用,每年度到期前30日内缴清下一年度租金;
(三)竞价保证金:意向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竞租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本次竞租参与资格。未中选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中选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作首期合同租金,不足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补齐。若中选意向人无故放弃承租、逾期拒签租赁合同的,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租人所有。
(四)履约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需缴纳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无违约,无欠费,标的物无损坏的,无息全额退还。
(五)装修残值约定:本次房屋原有装修为原承租人自行投入,公司不承担任何装修残值补偿、不承担拆除清运费用。装修残值、拆除搬迁、费用分担等所有事宜,由中选承租人与原承租人自行协商、自行处置、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协商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当事双方自行负责,公司仅提供对接协助,不介入纠纷判定、不承担任何赔付及兜底责任。
(六)保证金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兰坪县支行
银行账号:215********04195
七、竞租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手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近三年无严重违法或违纪行为,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违规和违约行为,竞租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证明资料)。
(三)企业竞租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从事特种行业经营的,须具备对应经营许可资质;
(四)业态管控:仅限经营法律法规允许的合规商业项目;严禁经营易燃易爆、高污染、高噪音、黄赌毒、违规娱乐等扰民及违法违规业态;
(五)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八、竞租及中选规则
(一)报价单位:按元 /㎡/ 月单价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本次招租最低限价,低于限价视为无效报价。本次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不组织现场多轮加价。
(二)中选确定规则:最高有****一中选候选人;本次招租支持单独承租一层(含部分)、单独意向承租负一层、一层+负一层整体打包承租三种模式。同等报价、同等条件下,整体打包承租竞租人优先中选。
(三)招租人有权根据资产管控、上级要求及实际情况取消本次招租、重新发布招租公告,招租人无需向意向竞租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须提前电话预约,由招租人统一安排实地看房。
(二)咨询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三)本公告仅为招租邀约,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最终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139****4001
田老师 电话:177****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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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