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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我局内控管理办法,现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镇大林村至旺中村道路、**镇**村驮堪至板何道路、南圩镇**村至连安村道路项目前期及勘察设计等服务招标代理
二、比选方案递交单位
****、******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公司共3家公司。
三、评审情况
经综合评审,3家公司综合评分如下:
| 供应商 | 报价 | 综合得分 | 排序 | 备注 |
| **** | 下浮50% | 70.75 | 2 | |
| ******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下浮30% | / | / | 报价函未按要求列详细计算,视为无效报价。 |
| ****公司 | 下浮80% | 89.2 | 1 |
注:招标代理费收费基础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执行,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中标金额分段计费),报价在此基础上下浮。
四、成交供应商
****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如对以上公示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送达****(地址:**县**镇榕华街3号),联系人及电话:黄工077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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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