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药兽药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现将我市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征集方式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生产企业或“黑窝点”非法生产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等。农药产品中违规添加禁限用农药或其他农药成分。兽药、饲料、人工钓饵(含人工窝料)、调水用品中添加违禁药物、非法添加其他药物。
(二)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化工企业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主体销售禁用农药原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停用兽药化合物等化工原料。农药兽药经营企业(门店)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未依法建立完善的销售台账、不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人工钓饵经营企业(门店)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工钓饵。“忽悠团”、游商走贩等兜售假劣农药兽药。****养殖场(户)销售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以及隐秘流通、私下交易禁限用农药等行为。
(三)网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互联网销售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假劣农药兽药、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工钓饵或未经批准在种植养殖环节使用的化学物质。无资质、超资质范围线上销售农药兽药。不具备线下经营场所、库房等经营条件,在线上销售农药兽药。网络交易平台对入驻商家农药兽药经营资质、销售产品合法性、销售行为等审核把关不严。
(四)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在种植养殖环节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等。在酿酒葡萄种植端存在使用禁限用农药、假劣农资、超范围使用调节剂等违规行为。将兽药用于种植环节、将农药用于养殖环节等违规跨领域用药。不遵守兽药休药期或农药安全间隔期,但仍虚假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二、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
0953-****328、****295(农药)
****030、****589(兽药)
****006(鱼药)
电子邮箱:****@163.com
来信来访:****(**市**区**西街243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问题线索,说明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事主体及具体情况,可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相关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反映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问题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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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