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二)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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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11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72-****732 邮编:671000

项目名称

水泥熟料生产线处置及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州**县辛屯镇北汤乾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厚德****公司

项目概况

****公司现有两条2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尾煤渣、煤矸石、黄磷渣(磷渣)、脱硫石膏-半干法、铜渣、锌渣),水泥窑协同处置规模34.71万t/a,替代了部分石灰石和砂岩,水泥厂熟料及水泥产能均不变。本次项目**2个煤矸石仓,每个煤矸石仓设计储量为100t,配套输送皮带。不新增用地面积,依托公司现有两条2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总投资为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0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12%。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项目一般固废处置依托现有水泥厂一、二线水泥窑焚烧系统,窑尾废气依托水泥厂现有处置措施,其余废气,废水、固废治理措施均依托现有水泥厂处置,本期无新增。

运营期: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等。****实验室废水、生产用水、生活污水;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运输噪声;运营期新增固废主要包括化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防治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煤矸石仓为购买成品储存仓,在原有的堆棚进出口安装堆积门,不涉及土建、不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期工程量较小,基本无施工扬尘产生。施工期通过施工场地、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加强施工管理等有效措施,其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项目施工期工程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器械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及石油类。项目使用施工器械较少,产生施工废水较少,施工废水经临时收集桶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项目施工期工程量较小,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食宿,依托厂区现有的卫生间及化粪池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问题。

3.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材料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废弃材料包括废塑料、废纸板以及材料切割产生的废料等,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运行、车辆运输等,常用施工机械的声级值在70-100dB(A)之间,为间断排放。施工期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设备同时施工;运输车辆入场道路应尽量远离居民点,限制车速,减少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非连续的高噪声施工应尽量避开夜间22:00-6:00、中午12:00~14:00两个时段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防治措施

1、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一线、二线窑尾烟气采用“高温+复合脱硫+低氮分级燃烧+SNCR脱硝+冷却(余热锅炉)+高效布袋除尘”措施。氟化物、氯化氢、重金属、二噁英类从原料加入量进行源头控制;颗粒物采用高效袋式除尘器,氮氧化物采用燃料分级燃烧+SNCR脱硝技术。

2、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对固废原料进行仓储,依托原有仓库,无新增降尘用水,且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本项目不进行车辆冲洗和地面冲洗,因此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

(2)员工在厂内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职工住宿依托水泥厂现有生活区,生活污水依托水泥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现有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3)本次新增用水为化验室废水,协同处置后化验频次增加,化验室用水量增加。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每天按照进厂批次每天采样1次,约为每天30个样品,化验室废液以废酸、碱液为主,含重金属,属于危险废液,采用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水泥厂已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化验室仅对合理处置废液后的检验设备及器皿进行清洗,按照现阶段用水情况估算,清洗用数量增加1.5m3/d,废水产生量按90%计,则废水产生量为0.09m3/d、27.9m3/a。新增废水量较小,与现有水泥厂的化验室废水一起经中和预处理后,再进入****处理站处理标准后,用于项目区的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对无法置于厂房内的设备进行加装减震垫。

(2)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风机、泵体噪声较大设备带病作业。

(3)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学校、医院及需要保护的特色区域。

(4)运输车辆文明驾驶,经过村庄时必须匀速慢行,禁止鸣笛。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处置固废为尾煤渣、煤矸石、黄磷渣(磷渣)、脱硫石膏-半干法、锌渣、铜渣等,进厂后无需进行分拣,无分拣废物及废旧包装。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新增固废主要包括化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

(1)本项目新增化验室废液产生量为0.1t/a,采用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水泥厂已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2)本项目新增废试剂瓶数量为0.3t/a,按照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危废暂存间已做防风防雨防渗措施及管理措施,危废暂存间四周设置围堰,地面采用高强度混凝土硬化,且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物料堆存区地面采取高强度混凝土硬化防渗措施,设置顶棚及三面围挡,进出口处设置堆积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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