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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81MA6PFPX27M | 建设单位法人:李宏 |
| 李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热水镇响宗村 |
| 年产40万立方米智能化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热水镇响宗村 |
| 经度:103.858170 纬度: 26.10278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30 |
| 曲宣环审〔2020〕8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02MA6NCHYJ2R001W |
| 2026-03-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00 |
| 6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81MA6PFPX27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303MA6PFGFYX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2MA6P06BC5W | 竣工时间:2026-03-26 |
| 2026-03-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25 |
| 2026-06-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431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40万方商品混凝土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0万方商品混凝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进料、计量、搅拌、产品检验、成品运输 | 实际建设情况:进料、计量、搅拌、产品检验、成品运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批复要求:配料、搅拌工段及粉料仓顶产生的有组织排放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中相应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设置1套砂石分离器,一个30m3的三级沉淀池,用于生产废水的处理; 3、骨料料仓地面进行硬化;骨料仓四周设置喷淋洒水设施,并在进出物料口处两侧加强布设喷淋洒水设施,应保证喷头洒水面积覆盖整个堆场,定时洒水抑尘; 4、项目水泥、粉煤灰、矿粉等4个粉料筒仓仓顶自带4套布袋除尘器; 5、厂区建设一座10m2的垃圾收集池,垃圾池池底采用混凝土硬化,并设置顶棚,做到“防风、防雨、防渗”; 6、环评提出建设1座干渣库,设置顶棚及三面围挡,****实验室废渣和生产废水沉淀池沉渣等; 7、在厂区西南侧地势较低处建设一座3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场地初期雨水的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配料仓设置了三面围挡+顶棚覆盖;卸料及上料时采用喷淋装置降尘;粉料筒仓及搅拌机自带除尘设施,处理效率为99%; 2、未设置砂石分离器,项目沉淀池内的****公司配套的石场采空区回填使用; 3、项目生产所用骨料公分石、瓜子石、机制砂原料****采石场堆料棚转运至项目配料仓,不单独设置骨料仓库;运输道路采用洒水车定时洒水抑尘,配料仓设置了喷淋降尘装置; 4、项目水泥、粉煤灰、矿粉等7个粉料筒仓仓顶自带7套布袋除尘器; 5、项目区实际设置了1个铁制带盖生活垃圾箱,垃圾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项目区未建设干渣库;项目区池子内的****公司配套的石场采空区回填使用;实验室产生的废混凝****公司采石场进行破碎加工,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7、初期雨水收集池位于项目西侧地势较低处,总容积200m3,用于场地初期雨水的收集处理。 |
| 1、本项目粉料仓顶设有呼吸阀和配套除尘器,罐车卸料的时候才有气压,生产的时候闭合,不具备有组织监测;无法未设置15m 高排气筒(环评报告表未要求设置);配料仓为三面围挡+顶棚覆盖,且顶棚铺设了喷淋装置降尘;搅拌机上方设置了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通过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粉尘回用于搅拌工段使用,不外排;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未新增污染物种类,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属于重大变动; 2、取消砂石分离器;沉渣不外排、全部综合回填利用;无废渣堆存二次扬尘、无废水溢流风险,固废处置更合规,****采石场复垦覆土,实现固废**化利用闭环; 3、取消独立骨料堆场,****采石场密闭料棚直供;运输道路采用洒水车定时洒水抑尘,配料仓设置了喷淋降尘装置,减少独立堆场扬尘源,大幅削减无组织粉尘产生点位,整体大气污染影响减轻; 4、增加了3个粉料筒仓且同步配备了3套除尘器,每座筒仓独立配套除尘,粉尘收集全覆盖,杜绝筒仓无组织逸散,废气治理能力提升; 5、密闭垃圾箱防渗防雨,清运频次更高,避免垃圾渗滤液、异味扩散,固废管控效果更优,更便于生活垃圾规范清运; 6、沉渣、废试块全部综合回收利用,无长期堆存固废,消除废渣堆场扬尘、渗滤液风险,固废处置得到了优化; 7、初期雨水沉淀池增加170m3,提升雨水截留容量,避免雨天含粉尘雨水外溢,地表水防控能力显著增强,水环境风险降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2条180型混凝土生产线,达到年产40万方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 2、每条生产线设置三个进料斗,骨料经配量计量系统自动配量后分别由2条输送皮带连接至拌合楼; 3、共设置5个粉料筒仓,呈弧形分布(包括3个水泥筒仓、2个粉煤灰筒仓,容积均为100t/个); 4、减水剂罐1个,容积为10m3; 5、厂区建设一座占地面积10m2的旱厕。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1条180型混凝土生产线、1条120型混凝土生产线,达到年产40万方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 2、每条生产线设置4个进料斗,骨料经配量计量系统自动配量后分别由2条输送皮带连接至拌合楼; 3、共设置7个粉料筒仓,呈弧形分布(包括4个水泥筒仓、3个粉煤灰筒仓,容积均为100t/个); 4、减水剂罐共4个,位于筒仓旁,180型生产线2个(容积10m3/个)、120型生产线2个(容积1个10m3、1个5m3),总容积为35m3; 5、生活区设置了一座占地面积10m2的水冲厕。 |
| 1、适配原料供应节奏、均衡生产负荷;项目总年产 40 万方产能未发生变化,总拌合产能、产品规模不变,颗粒物、废水产生总量无增加; 2、增加2个进料斗,进料斗设置了三面围挡+顶部彩钢瓦,且顶棚铺设了喷淋装置降尘,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变; 3、粉料筒仓由5个增至7个,单仓容积不变;提升粉料储存缓冲能力,减少车辆频繁卸料频次,降低卸料无组织粉尘;配套仓顶除尘器同步增加,粉尘收集能力提升,污染物排放不增加; 4、因两条生产线平面布局分开了,分线独立供料,减少管道混料与药剂挥发泄漏风险;药剂为低挥发外加剂,无新增废气污染物种类,危废产生量未上升; 5、旱厕改为水冲厕;提升生活卫生条件;废水接入沉淀池统一处理,无新增外排污染物,生活污染管控优于原批复方案。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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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油池、化粪池、三级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 | 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0.5m3)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10m3)进行处理,全部回用于周围旱地灌溉施肥;项目厂界内设置了1个2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1个20m3的应急储水罐,对厂区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洒水降尘及生产使用,不外排。 | 验收期间对生活污水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取样检测 |
| 1 | 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项目配料仓设置三面围挡+顶棚覆盖;卸料及上料的时候采用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粉料筒仓和搅拌机自带除尘器进行收尘(其中7套筒仓除尘器、2套搅拌机除尘器);搅拌楼及物料输送皮带为全封闭;厂区及原料运输道路采用洒水车洒水降尘。 | 验收期间对项目厂界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开展了为期两天的颗粒物检测 |
| 1 | 减震基础、厂房隔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取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 验收期间对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厂界噪声检测 |
| 1 | 1、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回收至生产线使用; 2、砂石及沉淀泥沙暂存于干渣区内,作为混凝土骨料回用于生产; 3、实验室废弃混凝土块暂存于干渣区内,全部****采石场进行破碎加工,作为建筑材料回用; 4、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项目内设置的垃圾池,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废机油将其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回用于设备润滑,建立相关台账管理记录。 | ①项目筒仓及搅拌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送回筒仓或搅拌楼内,作为项目生产原料继续使用。 ②项目沉淀池内的****公司配套的石场采空区回填使用;实验室产生的废混凝****公司采石场进行破碎加工,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③项目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④化粪池污泥由周边村民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⑤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及运输车辆维修及保养产生的废机油,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
| 骨料仓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骨料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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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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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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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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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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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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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