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省****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省****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工程项目
2、交易项目编号:****
3、采购项目编号:民财采招-2026-31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130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6年07月13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年08月04日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程**,马明英,王国库(组长),蒲艳,李阳(业主代表)
四、评审结果
经****确认中标人如下:
中 标 人:****
中 标 价:****339元 大写:贰佰贰拾壹万玖仟叁佰叁拾玖元整
注册地址:**市樟木头镇圩镇荔苑路七号**城(第一期)办公907号房
五、主要中标标的
详见中标标的。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无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主观因素评分:29.54分;客观因素评分:35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94.54分
2、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26.16分;客观因素评分:24分;投标报价算分:29.94分;最终得分:80.1分
3、投标单位:**安****公司;主观因素评分:23.32分;客观因素评分:26分;投标报价算分:29.93分;最终得分:79.25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收费金额:31632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联系地址:**县**镇冰熊大道 138 号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37****2890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翠竹街 1 号 23 幢 3 层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6****0101
3.监督部门:****政府****办公室)
地 址:**县绿洲路中段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370-****098
****
2026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