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峰市高铁专属经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TD-01-02等8个地块控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审批
内蒙古-赤峰-松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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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高铁专属经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8个地块控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5 10:33

项目名称:关于《**市高铁专属经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8个地块控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申请单位:****

宗地情况:****位于**大街南,**路东,**路西,松源街北,规划用地面积2.45公顷(用地面积以土地实测为准)。

GTD-01-14位于****南,**路西,****东,松源街北,规划用地面积0.75公顷(用地面积以土地实测为准)。

GTD-01-09位于**大街南,鲁王路西,**路东,松源街北,规划用地面积2.85公顷(用地面积以土地实测为准)。

GTD-02-03位于香山巷西,鲁王路东,古都河街北,GTD-02-04地块以南,规划用地面积1.59公顷(用地面积以土地实测为准)。

GTD-02-04位于香山巷西,鲁王路东,GTD-02-03北,松源街南,规划用地面积0.97公顷(用地面积以土地实测为准)。

GTD-05-03位于GTD-05-02地块以东,古都河街以南,香山巷以西,如意巷以北,规划用地面积0.96公顷(用地面积以土地实测为准)。

GTD-06-06位于古都河街以南,**路以西,GTD-06-07以东,GTD-06-08地块以北,规划用地面积2.81公顷(用地面积以土地实测为准)。

GTD-06-08位于GTD-06-06地块以南,**路以西,GTD-06-07地块以东,规划用地面积0.92公顷(用地面积以土地实测为准)。

一、规划调整内容

调整前后用地控制指标对**下:


地块

编码

用地代码

用地

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配建停车位(个)

备注

调整前

****

R2

二类居住用地

2.45

2.3

22

35

80

470


GTD-01-14

R22

服务设施用地

0.75

0.65

35

30

15

--

12班幼儿园

GTD-01-09

R2

二类居住用地

2.85

2.3

22

35

80

656


GTD-02-03

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59

1.4

28

35

27

1.2个/户或1个/120平方米


GTD-02-04

0702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97

0.8

30

25

12



GTD-05-03

R2

社会福利用地

0.96

2.0

30

25

45

8


GTD-06-06

R2

二类居住用地

2.81

2.3

22

35

80

647


GTD-06-08

G1

公园绿地

0.92

0.1

--

--

--

--


调整后

****

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3.20

1.5

25

35

54

计容建筑面积每120平方米1个或每户1.2个设置,停车位地下化率不低于90%

配建居住街坊配套设施

GTD-01-14

080404

幼儿园用地

0.75

0.65

35

30

15

按照≥50%教职工总量设置,停车位地下化率不低于40%

12班幼儿园

GTD-01-09

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10

1.5

25

35

54

计容建筑面积每120平方米1个或每户1.2个设置,停车位地下化率不低于90%

配建居住街坊配套设施;配建居民健身设施

GTD-02-03

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56

1.5

25

35

54

计容建筑面积每120平方米1个或每户1.2个设置,停车位地下化率不低于90%

配建居住街坊配套设施;配建燃气调压站

GTD-05-03

0702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97

0.8

30

25

12

0.6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中心,****中心

GTD-06-06

1401

公园绿地

2.77

0.1

10

65

9

2个/公顷

配建体育场(馆)、派出所、环卫管理站

GTD-06-08

080701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0.96

2.0

30

35

45

计容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0.65个设置

配建社区养老院

备注

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后附:《**市高铁专属经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前分图图则、调整后分图图则

二、公告时间

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20日。

三、反映方式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调整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在征求意见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受理电话:0476-****811

受理地址:******局****分局301办公室

附件1:调整前图则PDF

附件2:调整后图则PDF

******局****分局

2026年8月5日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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