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电站项目自建220kV送出线路工程(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及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电站项目自建220kV送出线路工程(变更)
二、项目地址:**省**市**县苔山镇、蓝旗镇
三、建设单位:****
四、项目概况:项目于2025年8月22日取得了****服务局《关于******电站项目自建22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变更建设内容及建设地点的批复》(承数政核字〔2025〕38号);2025年10月14日取得了****服务局对《关于******电站项目自建220kV送出线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承数政字〔2025〕470号)。
本项目于2025年10月17日开工建设,2026年6月10日建设完成,于2026年6月19日调试运行。******电站项目自建220kV送出线路工程起自集电**独立储能220kV升压站220kV侧自西向东第2间隔(起点坐标:东经117°38′29.804",北纬41°21′8.294"),终止于蓝旗220kV变电站东南到西北第5间隔(终点坐标:东经117°39′42.585″,北纬41°15′44.167″),线路路径全线位于**市**县境内,经过苔山镇、蓝旗镇。线路全长14.38km,其中利旧段2.72km,**段11.5km,进站电缆段0.16km,导线2×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地线2根OPGW-120(24芯)光缆,为单回架空线路,**铁塔35基,利旧塔基9基,其中单回路终端塔3基(其中双回路塔单侧挂线1基),单回路耐张塔20基,单回路直线塔21基。
五、公示内容:环评批复、验收报告、验收检测报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2026年8月5日-2026年9月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返回,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七、公众反馈意见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总 联系电话:189****7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