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1日,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要求,****组织召开了**县**镇建筑用石料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现场检查、会议评议后认为本项目落实了《报告书》及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现已完成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项目达到了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县**镇建筑用石料矿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省**市**县**镇老母山,****中心坐标为:东经99°56′56″,北纬39°24′32″
(4)建设性质:**
(5)产品及规模:
| 序号 | 产品 | 环评阶段产品规格 | 实际产品规格 | 环评数量(万m3) | 实际数量(万m3) | 备注 |
| 1 | 机制砂 | ≤0.8cm | 0-0.5mm | 1.0 | 1.0 | 主要用于建筑、道路工程 |
| 2 | 石料 | 0.8-2.0cm | 5-10mm | 1.5 | 1.5 | |
| 3 | 石料 | 2.0-4.0cm | 10-15mm | 1.5 | 1.5 | |
| 4 | 粗石料 | 4.0cm | 16-31.5mm | 1.0 | 1.0 | |
| 合计 | 5.0 | 5.0 | | |||
(6)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包括采**、破碎加工场地、堆料场地、办公生活区和进矿道路等。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五部分组成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环评编制:2021年10月,****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1年12月,该单位完成《**县**镇建筑用石料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
(2)环评批复:2022年1月6日,****环境局**分局出具《**县**镇建筑用石料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张环临字〔2022〕4号)。
(3)本项目于2024年10月开工建设,2025年5月全部工程及环保设施建设完成,2026年6月投入调试运行,目前项目已投入运行,设备运行正常,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满足验收条件。
3、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阶段总投资10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0.71%。项目实际总投资11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8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0.6%。项目总投资减少主要因厂区规模优化、施工方案调整、设备采购议价等因素所致,环保设施及治理能力均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
4、验收范围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本次验收内容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一致,包括砂石料开采、破碎、筛分生产线及其附属设施,涵盖采**、破碎加工场地、堆料场地、办公生活区和进矿道路主体工程,以及配套的环保工程、公用工程。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和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进行反馈,也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褚津海
电话:135****8731
邮编:734200
地址:**省**市**县自由路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