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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肇自然资修复函〔2026〕2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省**市高****砂场有限公司陶瓷土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1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公示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联系电话:0758-****008,通讯地址:**省**市**区**街道府前大街2号。
附件:1.**省**市高****砂场有限公司陶瓷土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
2.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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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省**市高****砂场有限公司陶瓷土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