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挡粮门维修改造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四、采购人:****
五、代理机构:****
六、询比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7月15日
七、开启时间:2026年7月28日09时30分
八、公示时间: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7日
九、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合计不含税总价(元):384950.36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弘丰易扬****公司
合计不含税总价(元):409011.03
十、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向****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省**市**区**路****中心D座54F****
联系人、联系电话: 彭霜、157****5293。
若响应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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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